? 根据《关于印发吉安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的通知》(吉府发〔2023〕4号)文件精神,经永新县政府初审,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发展和改革委、市自然资源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应急管理局、市水利局、市消防救援支队等8部门共同审核,认为吉安巨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《吉安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规定的认定标准和要求,拟同意认定为化工重点监测点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5年9月3日—2025年9月9日。如对拟认定企业有异议,请于9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吉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。
通信地址:吉安市行政中心B座11楼1109室
邮政编码:343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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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25年9月2日